A.3 電子商務(E-COMMERCE)的種類

 


電子商務可以按照不同的角度和特徵進行分類。以下是幾種常見的電子商務分類方式:

A.1.1  B2BBusiness to Business)企業對企業

B2B電子商務模式是 Business to Business ,簡而言之就是企業對企業的營運模式,代表你的受眾也是一家公司,而非單一個人的消費者,通常都是中上游、批發商或是販售服務類型的企業。

舉例來說,SEO服務商、網站設計公司或是物流公司都是提供服務給不同的企業,是現在常見且典型的B2B電子商務。

A.1.2  B2CBusiness to Consumer)企業對消費者

B2C電子商務是指 Business to Consumer,意思是企業的受眾為獨立的終端消費者,換言之,企業直接將商品販售給消費者,此為最為常見的電子商務模式,像是Apple賣手機、電腦給消費者或是IKEA賣傢俱給顧客等,都是常見的例子。

A.1.3  B2B2C (Business-to-Business-to-Consumer)企業對企業對消費者

B2B2C電子商務全名為 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onsumer,可以把這樣的企業想像成中介商,其他企業將商品交給中介平台,再由中介平台販售給終端消費者,因此B2B2C電子商務除了要和企業合作,還需要思考如何行銷、販售給消費者。

常見的電商平台都屬於此類,像是momo購物網和PChome

A.1.4  C2CConsumer to Consumer)消費者對消費者

C2C電子商務是 Consumer to Consumer,是指消費者直接對消費者的商務模式,在台灣近幾年最常見的例子就是蝦皮個人商場,很多人會自己開小商場,販賣二手商品等。

A.1.5  C2BConsumer to Business 消費者對企業

C2B電子商務是 Consumer to Business 消費者對企業的商務種類,這樣的商務模式是將主動權交給消費者,主要由消費者去和企業議價和討論,也就是説是由 消費者主導整個商業行動,並非消費者賣商品給企業,而常見的像是團購合作。

A.1.6  O2OOnline to Offline)線上對線下

O2O電子商務是 Online to Offline 的意思,中文意思就是離線商務模式,又稱為虛實整合,主要是透過線上的促銷或是資訊吸引消費者在線上購物與付款,進而將線上的消費者轉到線下。

舉例來說,常見的像是健身、電影、音樂/舞台劇等,都是採用線上付款、線下享受服務的方式進行交易。

A.1.7  OMOOnline merge Offline)線上線下資料整合(虛實融合)

OMO電子商務意思是 Online merge Offline 虛實融合,此為近幾年新零售的商務模式,反映出提升客戶體驗的重要性;簡單來說,OMO就是企業整合了線上、線下的資料,讓消費者無論在線上還是線下消費,都可以使用同個會員進行交易,進而提升消費者體驗。

而對於企業來說,也更可以準確掌握和統整每個消費者的資訊與數據,進而做出更精準的策略。

A.1.8  G2C(Government to Citizen) 政府對公眾(電子政府)

電子政府(電子政務)的簡稱,是指政府( Government)與公眾(Citizen)之間的電子政務。是政府通過電子網路系統為公民提供各種服務。G2C電子政務所包含的內容十分廣泛,主要的套用包括:公眾信息服務、電子身份認證、電子稅務、電子社會保障服務、電子民主管理、電子醫療服務、電子就業服務、電子教育、培訓服務、電子交通管理等。G2C電子政務的目的是除了政府給公眾提供方便、快捷、高質量的服務外,更重要的是可以開闢公眾參政、議政的渠道,暢通公眾的利益表達機制,建立政府與公眾的良性互動平台。

電子商務有哪些?7大電子商務種類與電商優劣勢分享 - Welly SEO

https://welly.tw/digital-marketing/eletronic-commerc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