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.2 C2C(CONSUMER TO CONSUMER)的功能

 

A.1.1 C2C能夠為用户帶來真正的實惠

C2C電子商務不同於傳統的消費交易方式。過去,賣方往往具有決定商品價格的絕對權力,而消費者的議價空間非常有限,拍賣網站的出現,則使得消費者也有決定產品價格的權力,並且可以通過消費者相互之間的競價結果,讓價格更有彈性。因此,通過這種網上競拍,消費者在掌握了議價的主動權後,其獲得的實惠自然不用說。

A.1.2  C2C能夠吸引用户

打折永遠是吸引消費者的制方。由於拍賣網站上經常有商品打折,對於註重實惠的中國消費者來說,這種網站無疑能引起消費者的關註。對於有明确目標的消費者(用戶),他們會受利益的驅動而頻繁光顧;而那些沒有明确目標的消費者(用戶),他們會為了享受購物程中的樂趣而流連於C2C。如今C2C網站上已經存在不少這樣的用戶。他們並沒有什麼明确的消費目標,他們花大量時間在C2C網站上游只是為了看看有什麼新奇的商品有什麼商品特別便宜,對於他們而言,這是一種很特別的休閑方式。因此,從吸引“註意力”的能力來說,C2C的確是一種能吸引“眼球”的商務模式。